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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量巨防爆配電箱設備
“設備”系指在材料加工過程中分別地或聯(lián)合地用于生產(chǎn)、輳移、儲存、度量、控制和轉化能量和材料加工的那些電機、電器、固定的或活動的、器件,防爆控制組件和儀表及檢測或預防系統(tǒng),它們能通過自身的潛在引燃源引起。
特別重要的是,符合規(guī)定的設備僅為擬用在潛在環(huán)境的設備,并且設備的運行是潛在的引燃源。設備、儀器和連接裝置僅在工藝過程中作為整體時可能形成引燃源,則不被看作是該指令所定義的設備。例如,容器或管道中的熱物
質由于表面溫度升高,可能成為潛在的引燃源,但容器或管道不能看作設備。
尤其是為了進行合格評定,也有必要區(qū)分單件沒備、復合設備和組件。防爆標準制定的過渡階段現(xiàn)行酌有關電氣防爆指令將從2003年7月1日起取消。單件設備。防爆配電箱單件設備”屬于合格評定程序范圍,具有獨立的功能,可投放市場用于預定功能。防爆電動機是單件設備的一個實例。認可機構(實驗室)或制造商根據(jù)設備的級別,確定電氣和機械部件無規(guī)定的引燃源。
“正常運行”的定義
另一需作比較的定義是“正常運行”。在IEC79 - 10第2.8條中,對“正常運行”是這≮定義,的:“正常運行即是設備工作在其設計參數(shù)下,”接著,在定義中加入兩條注釋。
(1)易燃易爆性物質的少量釋放也可為正常運行的一部分。例如,由于泵正常進行抽吸的流動、靠加濕作為密封方法的情況釋放可視為少量釋放。
(2)涉及到緊急修理或關閉的故障(諸如,由事故造成的泵密封用法蘭盤損壞或危險氣體溢出”,不能視為正常運行的一部分。
在NEC中,對“正常運行”或“正常”沒有正式的定義,但IEC的定義可滿足大多數(shù)人進行場所劃分的分析要求。型號說明規(guī)格:B3D3K2G(三燈三扭兩開關掛式安裝)廠家品牌:上海量巨產(chǎn)品材質:鋁合金材質性能:隔爆型防爆防爆標志:ExedIIBT4防護等級:IP54IP55備注:用戶定制IIC防爆等級,請在咨詢產(chǎn)品時需要指明。而在NEC 500 - 3(c)申寫道:除規(guī)定外,對電動機正常運行條件應假設在額定滿負載的穩(wěn)定條件下”。換句話說,電動機起動不是正常運行。這一方面在后面將會更詳細地加以討論。
釋放的級別 ’
相對而言,釋放等級是IEC中獨有的。這一概念雖然在NEC中未加引用,但與美國國內(nèi)實施規(guī)程并不相違背。IEC 79 - 10第2.6條中定義了r三級釋放源。
為了降低氣體環(huán)境存在的可能性,特定的定義為:
連續(xù)——連續(xù)的或預計長時間存在的釋放源
初級——預計能周期性地出現(xiàn)或在正常運行期間偶然出現(xiàn)的釋放源。
次級——在正常運行中預計沒有可能會出現(xiàn),或即使出現(xiàn),也只是罕見的且為極短時地出現(xiàn)。
2.2應用
2.2.1相似處
設備的選擇場所劃分的主要目的是確定在危險場所中選擇合理的電氣設備和安裝方式。這是兩體系的共同目的。
7 設備的選擇
場所劃分的主要目的是確定在危險場所中選擇合理的電氣設備和安裝方式。這是兩體系的共同目的。
2.2.2不同之處
非電氣設備
在NEC中,一直使用電氣場肋劃分來作為選擇非電氣設備的判據(jù)。
對非電氣設備的“正式”文件,即NEC第500章,NFPA
496,API RP500等,所有這些文件都專門說明非電氣設備的應用應按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要求進行。如果在所涉及到的電氣設備不可能是點燃源前題下,非電氣點燃源非常明確時,按NEC體系規(guī)定,這些可以作為縮小或取消場所劃分的基本依據(jù)。
在CENELEC體系中,場所劃分對電氣安裝沒有限制條件。
在IEC 79 - 10的第1,1條的注釋4中,寫道“在任何加工處理廠中,不考慮其規(guī)模的條件下,除相關x的電氣設備之外,還有許多其他點燃源。而本標準可用來作為其他點燃源的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