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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的日常排污
排污前鍋爐水位處于正常高水位,鍋爐壓力在0.1-0.2MPA時進行,本著“勤排、少排、均勻排”的原則(每天至少一次),短促間斷進行,即排污閥開后即關,關后再開、如此重復數(shù)次,待水位處于正常低水位即可。切記不得將鍋爐排空。
鍋爐的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定期校驗以保證其可靠性(壓力表每半年至少一次,安全閥每一年至少一次)。
臥式燃油(氣)鍋爐連續(xù)運行12個月后要打開煙箱門清理爐膛或煙管內的積灰,檢查煙箱水泥是否脫落,并對脫落處進行修補。
每年至少對底座等外露件的浮銹清理掉并油漆一次。
停爐保養(yǎng)分濕法、干法保養(yǎng),其中對于沒有人(頭)孔或停爐時間不太長的鍋爐,要采用濕法進行保養(yǎng),對于有人(頭)孔或停爐時間較長的鍋爐應采用干法保養(yǎng),各具體操作辦法見《鍋爐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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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排污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鍋爐運行中飽和蒸汽、過熱蒸汽、爐水由化學人員取樣分析,鍋爐人員應按化學人員的通知進行排污。
(2)定期排污前,應與同一母管相連的其它鍋爐聯(lián)系,逐爐進行。如同一排污母管相連的鍋爐檢修,要做好隔絕措施,以確保排污時不讓排污水倒灌入檢修爐。
(3)定期排污時,應保證爐水水位微高于正常水位,排污過程中必須加強對鍋爐水位的監(jiān)視調整,防止因排污造成低水位事故。
(4)排污的一般程序:先開一次門,緩慢開啟二次門,排污完后先關二次門,后關一次門,排污應緩慢逐只進行,防止排污母管水沖擊。
(5)在排污過程中,如有鍋爐事故發(fā)生,應立即停止排污,但發(fā)生汽包水位過高和汽水沸騰,可以進行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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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特點有哪些?
1)采用下部螺旋管圈和上部垂直管圈布置的水冷壁結構型式;2)采用較大的爐膛斷面和容積,較低的爐膛斷面熱負荷和爐膛出口煙氣溫度;3) 采用單爐膛四角切圓的燃燒方式;4)采用低NOx同軸燃燒系;5)啟動系統(tǒng)采用簡單疏水擴容式啟動系統(tǒng);例如空氣預熱器既是吸熱的部分,又是產(chǎn)生熱量的部分,既可以看成是鍋的部分也可以看成是爐的部分。6)過熱器采用煤水比加三級四點噴水,再熱器采用燃燒器擺動、低負荷過量空氣系數(shù)調節(jié)和在進口裝設事故緊急噴水;7)過熱器、再熱器受熱面材料選取留有大的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