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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yī)鑒定需該組織司法鑒定工作人員逃避的,給予標明。應標明委托鑒定材料的名字、總數。司法鑒定就是指在活動中司法鑒定人應用科技進步或是專門知識對涉及到的專門性難題開展辨別和分辨并出示鑒定意見的活動。換句話說,司法鑒定就是指在全過程中,對案子中的專門性難題,由門或被告方委托法定鑒定單位,應用專業(yè)技能和技術性,按照法定程序流程做出辨別和分辨的一種活動。
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于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準備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委托鑒定事項屬于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注明。委托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yī)傷情鑒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檢驗鑒定所根據資料要詳實可靠,要調閱原始病歷,客觀公正地做出是鑒定結論。法醫(yī)鑒定機構做出鑒定后,應向辦案單位公開鑒定書的結論、檢查結果、采納的醫(yī)院病歷記錄、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當事人如對鑒定的結論、檢查結果、采納的醫(yī)院病歷記錄、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有疑義,法醫(yī)鑒定人應當做出解釋。法醫(yī)鑒定人在接案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法醫(yī)鑒定書》(除因功能性損傷需要有觀察傷情變化期限的)向辦案單位送出;疑難案件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法醫(yī)鑒定書》向辦案單位送出;如傷情復雜不易下結論,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級鑒定機構移送。
法醫(yī)鑒定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
誤工費:以被害人工作單位實際扣發(fā)為限,且不高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護理費:指根據治需要而實際支出的護理人員費用。以不高于醫(yī)院護理人員的實際收入為限。
法醫(yī)鑒定公開:
被鑒定人在接受檢驗時必須與鑒定人密切配合,必須向鑒定人提供真實的全部治歷、檢查報告單、各種攝片,不得造假,違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法醫(yī)臨床司法鑒定范圍:
損傷程度的鑒定。傷殘程度鑒定。醫(yī)終結時間鑒定。勞動能力評定。傷殘輔助用具費評定。護理依賴程度評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