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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穩(wěn)定性評估調查報告
參與社會穩(wěn)定性此項調研的有關專家說,在調查中,他們選擇了發(fā)展經濟、 提高收入、體制改革、城鎮(zhèn)就業(yè)等當前較為引人關注的十個問題, 來測試居民對社會生活的滿意度。從全國六個城市的調查結果來看, 居民對城市就業(yè)問題的滿意程度比較低,對其前景也較為悲觀,存在很大的問題。在這些被調查人群中,既有下崗職工, 還有作為社會勞動就業(yè)主體的普通辦事員和工人。調查人群分布較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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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穩(wěn)定性中注意群眾的作用
加強群眾來信來訪信息。其部門要及時、準確、真實地反映群眾的想法、意見和建議,反映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反饋黨和政府的各項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深入開展和政府的各項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加大對信息的綜合開發(fā)利用,政府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群眾來信來訪條例》,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變被動為主動,實現(xiàn)工作關口前移。
解決社會穩(wěn)定性問題的根本途徑
社會治安問題是社會各種矛盾和消極因素的集中反映,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力量,運用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實踐證明,堅決打擊各種違反法律的活動是完全必要的。打擊又能懲一儆百,震懾企圖和可能違反法律的人,告誡和教育人們必須遵紀守法,起到一般預防的作用。不堅決打擊他們,就會縱容、助長他們,治安問題還會增多。
但光靠打擊也不行,單一的打擊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社會治安的嚴峻形勢口不消除滋生違反法律的土壤和條件,他們還會源源不斷地出現(xiàn)。只有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把打擊和預防、治標和治本結合起來,才能既“截流”又“去源”、既“斬草”又“除根”,才能從根本上逐步把我國的治安問題減少下來,從而確保社會治安的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