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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結構構件危險性鑒定(下)
1.存在任何心腐缺陷的木質構件;
2.木柱的梢徑小于150mm;在柱的同一高度處縱橫向同時開槽,且在柱的同一截面開槽面積超過總截面面積的1/2;
3.柱子有接頭;
4.木桁架高跨比h/l大于1/5;
5.樓屋蓋木梁在梁或墻上的支承長度小于100mm。
房屋安全鑒定
石結構構件有下列現(xiàn)象之一者,應評定為危險點:
1.承重墻或門窗間墻出現(xiàn)階梯形斜向裂縫,且蕞大裂縫寬度大于10mm;
2.承重墻整體沿水平灰縫滑移大于3mm;
3.承重墻、柱產(chǎn)生傾斜,其傾斜率大于1/200;
4.縱橫墻連接處豎向裂縫的蕞大裂縫寬度大于2mm;
5.梁端在柱頂搭接處出現(xiàn)錯位,錯位長度大于柱沿梁支撐方向上的截面高度h(當柱為圓柱時,h為柱截面的直徑)的1/25;
6.料石樓板或梁與承重墻體錯位后,錯位長度大于原搭接長度的1/25。
房屋安全檢測鑒定
房屋質量鑒定不合格辦法如下:
1、針對不同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應該采取正確的維權方式。四川省謙誠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鑒定有限公司黃先生解答:負責組織房屋安全普查和房屋安全狀況鑒定管理、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備案和日常管理、危險房屋備案與認定的事務性工作。可以將房屋的質量問題分為三種: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從技術角度看,所謂“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其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wěn)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種載荷。如:地基、承重墻等,這些部位出現(xiàn)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2、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這是指由于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等。
3、其他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墻皮脫落等。
對上述三種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規(guī)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分別賦予購房人和開發(fā)商不同的權利和義務。比如建筑開發(fā)必須預留的施工洞那一塊兒的墻體通常是后砌的,它與原墻體如果不能自然連接成一片,也會產(chǎn)生裂紋。《髙人民fa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guī)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jīng)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十三條規(guī)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房屋質量問題鑒定的規(guī)定是怎么樣的?房屋的質量鑒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房子交付之前,可以找建設部門的質檢站進行l(wèi)房屋的質量鑒定,交付房子一年之后,也可以自己找相關的機構進行鑒定,因為質量問題涉及到人們的生命健康,所以一定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