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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籃租賃單位應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后,方可對外出租。
2、出租吊籃時,租賃單位應當與使用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xié)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使用單位不得轉租吊籃等內容。
3、租賃單位購置的吊籃必須具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出租或使用的吊籃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
4、租賃單位應派專業(yè)人員(也可委托安裝單位派人)負責吊籃設備日常使用的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確保吊籃的安全技術性能和安全裝置符合規(guī)范標準要求。
它主要有兩種型號:ZLP630電動吊籃長度:2米—6米(2至6.0米根據施工現(xiàn)場要求組合長度),長度6米以上為36塊配重(含6米)。載重為630公斤;ZLP63型電動吊籃組成部件:提升機(LTD6.3)2臺,安全鎖(LSG20)2把,電控箱1套,屋頂吊架2付,工作平臺1套,鋼絲繩(直徑8.3毫米)4根,極限開關(JLXK1-111)2個,手控手柄(COBB1)1只,電纜(3×2.5 2×1.5)1根,安全繩1根;自鎖器1把。
吊籃是建筑工程高空作業(yè)的建筑機械,作用于幕墻安裝,外墻清洗。吊籃是一種能夠替代傳統(tǒng)腳手架,可減輕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并能夠重復使用的新型高處作業(yè)設備。
建筑吊籃的一般事項
(1)對于吊籃中的配重塊,在數量上是一定要滿足使用要求的,并且其固定應是牢固的,嚴禁擅自挪動,因為這樣存在很大的危險。
(2)建筑吊籃中的安全鎖,在安裝前的檢測工作必須要進行,而且只有檢測合格的,才可以用到吊籃中。
(3)關于鋼絲繩直徑、間距及方向等,這些在吊籃使用說明書上是可以找到的,所以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要求來進行,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問題或麻煩。
電動吊籃中的鋼絲繩自鎖器,是否有一些注意事項?
這個問題,在電動吊籃生產廠家看來,是肯定及一定的,其的具體內容,是為:
(1)應正確選擇主繩和自鎖器,而且,主繩嚴禁混用,以及其的滾輪,應在其上部,位置不能出錯。
(2)當鋼絲繩自鎖器使用滿一年后,要進行檢查和檢驗測試,如果,電動吊籃廠家,經過檢驗測試后沒有問題的話,那么,可以繼續(xù)使用,否則,不能使用。而且,之后是每隔3個月,進行一次試驗測試,是否能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