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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為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展覽會也有較長的發(fā)展歷史。中國展覽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古代集市。1910年,清廷在南京舉辦南洋勸業(yè)會,掀開了中國近代展覽史的先列。中國古代集市起源于宗教性的集會。早在西周(公元前1100~公元前771)即有陜西岐山風雛山村的宗廟會,一年一次,會期3天。元代(1271~1368)時,元大都(今北京)的集市多達30多個,今北京鐘鼓樓一帶是元大都繁榮的集市所在地。明代(1368—1644)時,北京集市依然繁榮。城隍廟、隆福寺、護國寺、白云觀等地是定時廟會場所。明代還與北方游牧民族進行交易的由國家控制的馬市,即茶馬市。
在固定的地點,定期或臨時集中做買賣的市場。集市是由農民(包括漁民、牧民等)以 及其他小生產者為交換產品而自然形成的市場。集市有多種稱法,比如集、墟、場等。在中國古代,常被稱做草市。在中文里,展覽會名稱有博覽會、展覽會、展覽、展銷會、博覽展銷會、看樣定貨會、展覽交流會、交易會、貿易洽談會、展示會、展評會、樣品陳列、廟會、集市、墟、場等等。在中國北方,一般稱作集。在兩廣、福建等地稱作墟。在川、黔等地稱作場 ,在江西稱作圩。還有其他一些地方稱謂,一般統(tǒng)稱作集市。集市可以認為是展覽會的傳統(tǒng)形式。在中國,集市在周朝就有記載。目前 在中國農村。集市仍然普遍存在,集市是農村商品交換的主要方式之一,在農村經(jīng)濟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在集市上買賣的主要商品是農副產品、土特產品、日用品等。
就貿易性質的展覽會而言,有個美國商人下了這樣的定義:在最短的時間時在,在較小的空間里,用少的成本做出大的生意。清代在傳統(tǒng)集市的基礎上,又逐步發(fā)展了具全國規(guī)模的一些專業(yè)集市,如無錫、蕪湖的米市,最典型的是河北安國的藥市,春秋兩次。但是這個所謂的定義更像是一個描述。作者嘗試下的定義為:在固定或一系列的地點、特定的日期和期限里,通過展示達到產品、服務、信息交流的社會形式。其中信息所包含的內容很多,比宣傳成就,宣傳政策,普及科技知識、建立公司形象、了解市場發(fā)展趨勢,甚至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情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