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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只是玉石品種內(nèi)的一個種類,能作為珠寶級飾品的翡翠僅產(chǎn)于緬甸,整體價格都比其他品種的玉石要高,但是有些質(zhì)地非常粗糙的翡翠(豆種翡翠)也是非常便宜的。因此,軟玉與翡翠價格的高低是憑借其品質(zhì)而定的,品質(zhì)越好,質(zhì)地越細膩,瑕疵越少的玉石,價格自然越高。所以我們并不能直接判定到底是軟玉更之前一些還是翡翠更值錢一些,也不能說翡翠和玉哪個值錢,而要視具體情況而言。
玉不等于翡翠,但包括了翡翠。翡翠是以硬玉為主的由多種礦物組成的礦物組合,它是玉石成員中的一個具體類別,不能等同于"玉",更不能包括玉。玉包括很多種類的東西,如瑪瑙、水沫子、和田玉、岫玉等等。有些種類的玉石總體級別遠比翡翠低,價格、穩(wěn)定性和稀有性都比翡翠低,如瑪瑙、水沫子。當然,有些翡翠的價格卻又低于玉的價格,極個別的和田玉手鐲也會高達近千萬元。
古玉器的經(jīng)濟價值
1)玉器作為聚斂財富的手段、顯示富貴的一種標志,在新石器時代已見端倪,如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
2)商代,已用玉作幣,以玉作交換和貢品。
3)西周,"玉璋價值80朋"相當于10塊良田的價格。
4)春秋時期,名貴的玉器價值連城,出現(xiàn)以玉熄、以玉求寬釋、以玉得官爵;以白玉為幣。爭玉,,割地相讓。
5)宋代,已有玉肆經(jīng)營玉器。
6)明代以后,玉器商店更多。
7)到清朝,玉器身價普遍升高,有"古銅舊玉無身價"之說。
由于玉的種類繁雜,在礦物學(xué)、歷史學(xué)及考古學(xué)上各有不同的分類,以及中國對「石之美者」的理解,除礦物學(xué)外玉的分類不僅繁雜而模糊,其種類也隨之不勝枚舉。
為解決這種分類混亂的情況,社會上曾提出過各種具體的分類方式,如將「玉」定義為礦物學(xué)的解釋,而將「玉石」作為包容蛇紋石、岫巖玉、藍田玉等其他傳統(tǒng)上被認為是玉的礦物歸類于此。或者將軟玉劃分出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軟玉依然是透閃石、等物質(zhì)為主的礦物,而廣義上的軟玉則是文化傳統(tǒng)上所有被認為是玉的礦物集合。也有將軟玉只定義為新疆的和田玉,其它皆為「傳統(tǒng)玉材」,不一而足。
但準確而具有代表意義的分類除礦物學(xué)外上沒有一個明確的共識,《中國大百科全書》定義是將「玉」作為「玉石」的簡稱,而「玉」的分類以礦物學(xué)定義為準。